4)第176章 该死的领事裁判权_1962_大上海1909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巡捕房打电话,让麦高云带人去医院录口供,我要你在场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另外一旦巡捕房将三井福逮捕之后,我希望由你来当任原告律师,你看怎么样?”

  “哦?井深一郎在医院?”秦连魁问了一句,之后又问道:“总裁,这件案子的原告是谁?”

  萧震雷对公共租界会审公廨的审理程序和规矩不清楚,他反问道:“原告难道不是会审公廨的检察官吗?既然是刑事案件,巡捕房已经介入,那么巡捕房抓捕了罪犯经过审讯之后掌握一定的证据就将材料上交到会审公廨,由检察官进行控诉被告,难道不是这样吗?”

  秦连魁听得愣了愣,随即摇头问道:“总裁,您听谁说的?会审公廨的刑事审案程序不是这样的,检察官由公共租界警务处的总监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管理民事、羁押所及女监狱工作,以及公廨内各项行政事务,并不负责当任刑事案件的原告,原告是受害人,如果原告不追究,会审公廨是不会立案的,正所谓‘民不举,官不究’就是这个意思!”

  “吗的,怎么会是这样的?如果原告是一个平头百姓,而被告是一个有身家有势力的人,这还告个屁啊,但是如果刑事案由检察官当任检控官的话就完全不同,至少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在法律面前,身份和社会地位起的作用很有限!”

  秦连魁听了萧震雷的话,顿时眼前一亮,仔细一想如果法庭采用这个制度的话,那确实能够让司法制度前进一大步。

  萧震雷又道:“这么说来,如果要上法庭的话,程裕盛就必须要去做原告喽?”

  秦连魁听了萧震雷的话之后摇头苦笑:“总裁,请恕我直言,如果由程裕盛做原告的话,我们根本不能把三井福怎么样,上了法庭之后,他当庭就会被无罪释放!”

  萧震雷听得一愣,吃惊道:“怎么会这样?”

  秦连魁想了想问道:“总裁,您知道领事裁判权吗?”

  “领事裁判权?这我知道!”萧震雷点点头,“难道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审案还牵扯领事裁判权?”

  所谓领事裁判权就是一国通过驻外领事等对处于另一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根据其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这是一种治外法权。它的存在,形成对所在国家属地主权的例外或侵犯。

  它的主要内容是: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不论其发生任何违背中国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或成为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时,中国司法机关无权裁判,只能由该国的领事等人员或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据其本国法律裁判。据此,列强在领事区内或租界内成立行政管理机构,建立领事法院或领事法庭,派驻警察和军队,以充分行使对本国居民的管辖权。领事不仅审理本国国民之间的诉讼,而且依据被告主义原则审判当事人一方为驻在国国民的案件,同时对涉诉的领事馆雇佣的住在国国民也要求进行保护,严重干涉中国的司法主权。

  秦连魁点头道:“当然,根据各国在我国拥有的领事裁判权,在上海滩,各国与道台衙门签订了《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这个章程规定,根据被告主义原则,如果被告人为外国人,那么案件就要在领事法庭进行审理,也就是说如果被告是日本人,法庭就设在日本领事馆,由日本领事审理,当然我国官员可以派员参加陪审,可实际上各国在领事法庭上早就不允许我国官员观审,夺走了属于我国的权力,您想想如果由程裕盛做原告的话,不管三井福干了多少坏事,日本领事根本可以不看证据就直接宣判他无罪!”

  萧震雷闻言顿时气得额头上青筋暴起,破口大骂:“我曰他吗的领事裁判权!”

  ...

  /br

  请收藏:https://m.touna.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