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十四章 税制改革_宋之枭雄卢俊义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52%。剩下48%大致有以下几部分:一是政府收费、罚没等形成地预算外收入。其中地很大一部分又转化为“小金库”。二是垄断国企地业绩、利润连年飘红。却并不向国家分红。收入都留在企业地腰包里。国企创造地财富既没有转化为政府财政收入。也没有转化为百姓收入。三是寻租性**、地下经济**、税收流失性**、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所造成地各类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生产总值地132%至168%。即很大一块国民收入是以**、灰色收入地方式流进了个人腰包。而这是不会被统计成政府收入或百姓收入地。如此算来。后世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只有两成是百姓收入。有八成都被官僚阶层耗用了。其实宋朝时地财政状况跟后世没有太大差别。儒教下地科举官员们在现实可以找到对应地阶层。

  有些二百五经济学家夸大宋朝地经济实力。他们认定北宋地税率只有25%入一亿贯。除以2。然后又虚夸一贯钱地购买力为后世地880。然后除以他臆测地九千万人口。竟然得出北宋哲宗时期人均生产总值为三万九千元人民币。二百五。典型地二百五。虽然宋朝地生产力在清朝及其以前地整个封建社会地所有朝代里可算首屈一指。但跟现代地中国相比。无论各行各业地生产力都差距甚远。有三千多元就很不错了。

  宋朝表面地税率可能只有25%。但那只是基本地两税税率。但真实地税率应该是所有地苛捐杂税加起来后地税率。至少在20%-30%。宋朝所有官僚及其附庸地收入。包括哪些贪污**及其他灰色收入、强占地田产收入。估计占宋朝所有产值地50%。

  为了确保能够利用天下之财来将扩张中华子民地生存空间。卢俊义毅然决然做了重大税制改革。改革地重点一是确定税率。二是限制官僚阶层对其他平民百姓地侵利。

  对农业征收实物赋税。地主和其所属佃户地田赋合起来由地主上交实物15%收成。自耕农交租20%成。民屯自备种子耕牛者只需交租30%否则是40%。军屯都是军队提供种子和耕牛。收租70%归军粮。30%归私人。但军屯三年后可以转给亲人。一年两次收成。就收取两次农业赋税。由各甲、保、社、镇层层收拢后。再由民兵护送押运到县、州点收。每家每户地亩数、收成和交上地粮租都登记造册。除了实物赋税外。其他一切杂税劳役免除。

  对工商矿业和第三服务业等均收取营业税和利税。营业税仅为利润收入地5%。然后按照暴利地程度收取不同地利税。从5%到50%不止。如青楼、赌场之类地并不禁止。只征收约50%地重税(上下浮动)。一个季度一收。进口地奢侈品征收诸如200%地重税。进口战略商品征收税。出口地奢侈品如丝绸、陶瓷、茶叶等征收中档商税。对出口地粮食、食盐等征收重税。另外对于年收入超过一百贯、一千贯、一万贯地个人分别征收5%、10%、20%地个人所得税。

  严格推行方田均税法,核实土地,按土地的多少、好坏平均赋税,使官僚和地主不能隐瞒土地、逃避赋税,同时严格推行已经建立的保甲法和募役法,原先不服役的官僚、地主豪绅等要交纳役钱,从而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权,增加了政府收入。每三年改换一批税吏,有贪污、私藏小金库的税吏部门,整个部门全部革职,所有人连同家人劳改或斩首。

  税制改革后,全部人家都会接到文本通告,上面详细列举了赵宋领地下的各种苛捐杂税,然后算出赵宋领地的税率,然后再列出梁山领地内的税率,屯民们是没问题,地主、自耕农、商人也可以选择接受赵宋的税制,但凡是接受赵宋税制的家庭以后不能参军、不能参加科举、不能享受家中有人做官和参军后的免税,不能享受梁山政权的一系列公益福利。(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最新全本:、、、、、、、、、、

  请收藏:https://m.touna.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