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38章 引例破律_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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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正常了,知道跑去右厢公了,怎又转到我这来了,难道他们认为我吕公著乃是他张三的专用知府吗?真是岂有此理。”

  他上回就想躲了,结果还没有躲成,今日对方倒是想明白了,不来打扰他了,结果还是转到他这里来了。

  他能不生气吗?

  黄贵讪讪道:“知府息怒,因为这张状纸跟昨天打得那场官司是有关联的,故此他们不敢轻易判决,只能由知府来定夺。”

  吕公著听得眉头一皱,“状纸呢?”

  黄贵赶紧将状纸递上。

  吕公著接过看完之后,当即就往桌旁一拍,“本官就知道没这么简单。”

  黄贵道:“知府,此案罪名特殊,厢公那边也不得不慎重对待,可是苏轼一案,与此案是完全相同,若是厢公那边另判,只怕会影响到开封府的权威,可如果照判的话,估计汴京所有的书商都会被告,那几家大的书商几乎都有盗印晏相的诗词集。”

  吕公著叹了口气,“不但如此,昨日苏轼一案,本官不过是以特殊案件做出判决,但若是此类案件变多,还都以我的判决为例,给予判决,显然是不符合造袄书袄言罪的刑罚,这岂不是成了引例破律。”

  造袄书袄言最轻的惩罚,都是六十杖。

  但是昨天的判决,是判此罪名,但却暂免其杖刑,同时又判被告给予原告赔偿。

  此罪名下,是没有这条刑罚的。

  知府当然是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特殊判决的。

  要只是个案,那就罢了。

  但如果人人都引用这个特殊判决,给出同样的判决,显然这个判例是优先于律文的。

  就成了引例破律。

  黄贵面露愁容道:“若不引例破律,只怕会引来更多的麻烦,首先,那些书商都得被杖刑,而且,这两件案子一模一样,知府已经给出判决,要是右厢公给出不一样的判决,只怕会引人非议。”

  “这个臭小子!”

  吕公著不禁恨得是咬牙切齿,突然,他眉头一皱,“可是他这么做是为什么?难不成是成心刁难本官?”

  黄贵道:“下官适才听闻,原来苏轼与张三签订的契约,是规定此案的赔偿作为报酬,归张三所有。”

  吕公著道:“也就是说他要做印刷书籍的买卖?”

  黄贵点点头道:“倒是有这个可能。”

  吕公著怒不可遏道:“所以他是想利用本官,白得那些书店。”

  “.!”

  黄贵也是头回遇到这种事,不知该如何说。

  吕公著忽然觉的此事已经超出他的职权范围,自己也做不了主,“我先去找君实他们商量一下。”

  他当天就跑去审刑院找到司马光,与之商量,此案该怎么判。

  司马光昨天就想到,此案没有这么简单,方才都还在思考这事,一听此案,就知道张斐又在装神弄鬼。

  他才不相信张斐就只是为了几家书店。

  司马光表示,自己也没有遇到过这事,也得研究研究,让吕公著先押着,等到时开个会,具体商议一下。

  等到吕公著走后,司马光立刻就将许遵给请来。

  许遵故作思考后,道:“此案依下官愚见,唯有引例破律。”

  引例破律?原来那小子是想引例破律,来介入朝廷立法。

  司马光这人精一下就反应了过来,但不露声色,问道:“许寺事通晓古今之律,也应该知道引例破律会出现许多问题的。”

  许遵立刻将昨日张斐那套说辞告知司马光。

  司马光听罢,不禁眉头紧锁,是呀!那王介甫是要变法,他将法都给变了,我就是再怎么司法改革,也难以依靠律法去限制住他呀!唯有引例破律才能够与之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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