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554章制度和公民的素质_官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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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干部说,钱还没到手,村里的会计就已经把每家每户该分的钱公榜张贴出来了,钱一到,该分的钱就分下去了。有的人拿着钱一整夜一整夜不敢睡觉,其中有一户的钱还被亲戚偷走了,幸好警察破案及时才没造成损失。

  副县长说,至于签订合同的时限,也属正常,如果,只是几年几年签,承包村民们的说法多少还是证实了官方的说法。只要提到两年前的事,他们就一再强调村民们并不知情,强调承包老板与前镇政府官商勾结欺骗了村长。否则,村长怎么会以那么低的价格,签了那么长的时间。副县长早就做足了准备工夫,从合并前的那个镇调来了一直调解这项工作的干部。

  那干部说,那时候,虽然还没完善村民自治,村里的大小事务可以由村长作主,但村长还是与几个村里德高望重的父老商量过这件事。我们也可以从两点证明,村民是知情的。

  那干部说,承包老板把承包款送到村长手里时,全村为了庆贺,还烧了鞭炮,还在村里摆了酒席,全村老小连吃了三天。这三天,好多与山顶村沾亲带故的人都到山顶村跑亲戚,也一个个吃得满嘴流油。老板不愿意,村里也不可能一下子拿到那么多的承包款,因此,那一阵,不止是山顶村,也不止他们那个镇,好些镇的村签山林承包合同的时间都很长,三十年、五十年不等。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

  副县长说,至于价格问题?有没有官商勾结,镇里县里都调查过,可以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地方。我们一直呼吁,村民们如果能够提出新的疑点,我们一定追查到底,一定弄个水落石水。

  坤记反问:“如果,没有官商勾结,为什么那老板换证不通过我们村民同意?为什么他的新证还有效?”

  他说,你们明明知道村长偷偷开了证明,为什么不追查?这里还不止是村长的问题,还有镇干部的问题,那个来劝说村长的人,一定得了那老板的好处,村长也得了好处。

  他说,你们明明知道那个新证是村长偷偷开具证明才办下来的,为什么不撤销,不宣布无效,不收回?

  这里涉及到的是现镇政府的事了。于是由现镇政府的有关干部解释。第一,村长开出的证明不是承包合同,而是证明十年前这块山林就已经承包出去了。承包老板办新证时,不仅出具了合同,还出具了法院的判决书,因此,改名换证并没有不符合程序的地方。第二,劝说村长的镇干部和村长也没有得到任何好处,承包老板只是请他们吃了一顿饭,喝了一场酒。这只能算是一般的人际交往。

  坤记说:“他为什么不请我吃饭,不请我喝酒?他应该请全村人吃饭,全村人喝酒。”

  村民们一起附和。

  有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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